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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时代精神与审美表达”青年学子交流研讨活动征稿启事
发布日期:2024-08-01       发布人:管理员       发布部门:石家庄文联     点击次数:255次


一、指导思想
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国家的希望在青年,民族的未来在青年。近年来,石家庄全力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,营造了“乐业、乐创、乐居、乐享、乐学”的积极氛围。为进一步凝聚青年文艺评论人才,发挥广大青年学子在理论研究和文艺评论方面的潜能,团结培养一批有兴趣、有志向、有能力的青年人才,创作推出一批评论力作和优秀成果,石家庄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与河北美术学院影视艺术学院联合举办“时代精神与审美表达”青年学子交流研讨活动。

二、举办单位

主办单位:石家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   河北美术学院
承办单位:石家庄市文艺评论家协会   河北美术学院影视艺术学院

三、活动内容

本次交流研讨活动分论文征集和学术交流两个环节。参加征稿活动的论文经专家评审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,优秀奖以及组织工作奖、指导教师奖若干。从获奖论文中择优进行线下研讨交流并举行颁奖仪式。获奖文章将在石家庄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“滹沱艺评”和石家庄市文联双月刊《太行文学》选登推介,特别优秀的作品还将适时汇编成书,并推荐到各级专业媒体发表。

四、征稿要求

(一)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,遵循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标准,富于创新精神,体现青年学子的朝气锐气。
(二)35周岁以下(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)在高校、科研院所、文艺文化单位等机构学习工作的在校大学生、在读硕(博)士研究生,以及青年文艺评论工作者、爱好者均可参加,每位作者限报一篇,须为独立作者,不接受两人及以上联合署名的合作文章。
(三)面向经典文艺作品、当下创作实践以及引发广泛关注的文艺现象、文艺思潮,对文学、戏剧、影视、音乐、舞蹈、书法、美术、摄影、民间文艺、曲艺、网络文艺等艺术门类开展的作家作品评论和理论研究均可参评,鼓励以河北和石家庄的地域文艺创作为对象的评论和研究。
(四)参评文章需遵循学术规范,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研究成果,若有发现违反学术规范、学术道德的行为,取消活动参与资格。
(五)征稿截止时间:即日起至9月20日24:00。
(六)体例要求  
1.文章字数:字数在3000-6000字之间(含注释与参考文献,正文字数不得少于总字数的2/3)。
2.文章格式:标题三号黑体,30字以内;正文宋体小四号字,1.5倍行距;文章如有配图,除插入文档外需另行提交,要求JPG格式、不小于1MB;文末附作者简介,主要包括投稿人姓名、所在院校(含专业、年级)或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、通讯地址。如有指导教师,请在指导教师同意后注明教师姓名、单位、职称。
3.引文和参考文献:引文采用脚注形式,参考文献置于文末,格式参照《GB/T7714-2015信息与文献+参考文献著录规则》。
4.来稿邮件命名方式为“院校(单位)-专业(艺术门类)-姓名-题目”,如“河北美术学院影视艺术学院-广播电视编导-石小评-网络微短剧的共情传播策略分析”或“石家庄市文艺评论家协会-舞蹈评论-石小论-解读舞剧《永不消逝的电波》的流量密码”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朱老师  15175197028   赵老师  13028432920
征稿邮箱:hbmsxywypljd@126.com

六、其它说明

本次交流研讨活动不收取任何评审和会务费用,文章入选并受邀参会者,往返交通自理,食宿由主办方承担。

来稿者请自留底稿,稿件一律不退。




石家庄市文艺评论家协会
河北美术学院影视艺术学院
2024年7月31日

石家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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